前辈用生命换来的投票权——请珍惜!
2018 年 5 ⽉ 27 ⽇下午, 由华界侨领林性勇,杨申 等人发起的【华社⼈⼈投票动员⼤会】在万锦市锦绣中华召开。
联邦国会议员谭耕的代表黄智勇、各市议员何胡景、陈志辉、杨士婷出席了大会。
发起和支持本次大会的还有:加拿大北京协会会长杨宝风、加中地产投资总商会会长孙志峰、越绵寮协会会长陈福、华人投票义工团团长蓝宝鲜、安省西部华人联合会杨剑锋以及华社代表江邦固、孙晓明、冯宝峰、林爱民、时安迪等。
参加正在进行的安省议员选举的华裔候选人黄素梅、柯文彬、李振光和下阶段竞选各市区议员的李济民和顾 鹏光 出席了大会。
10余家华文媒体对这次大会进行了采访报道。
最近, 有17名华裔候选人参选的安省省议员选举战进行得如火如荼,很多华人华侨积极参选,投出宝贵的一票。
但笔者也见到:当社区助选的义工上门敲门时,有的同胞竟然以 “我对政治不感兴趣” 一言以拒之,虽然义工礼貌回答:打扰您了,但这位同胞傲慢无知甚至无礼的态度还是使笔者瞬间瞠目结舌无地自容。
诚然, 投票是每个加国公民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投谁或者不投票;在加国政府逐渐开放的移民政策泽惠之下,很多人轻轻松松就获得了公民和投票权,那位同胞或许是掏了一些银子的“投资移民”。但你可知道, 你手中的公民权和投票权是怎么来的吗?
在此,我们很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
1903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确定各省有权根据种族限制投票资格。选举法明文规定华裔加拿大人没有资格参加投票。
1908年B.C.市政选举法明文规定华人在B.C.不能参加任何市政选举投票。
1909年萨省拒绝华人参加省选投票。
1920年B.C.省是加拿大唯一一个省份根据种族限制投票权,华裔被排除在投票选举之外。
1939年B.C.省选举法明文规定不容许华人参加1940年的省选投票。
当时的华人不仅不能投票,甚至被禁止去公共游泳池,禁止加入专业团体,只能从事苦工、洗衣店和餐馆工作。
“时势造英雄”,在二战中期,英美盟军在亚洲节节败退,香港菲律宾新加坡等英属殖民地均被日军占领,盟军急需一批敢死队员空投到东南亚地区执行敌后侦察破坏活动,这时候,他们想起华人了。
13名出生在加拿大却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的华人勇士挺身而出,自愿加入一个行动计划,行动代号叫“遗忘行动”。他们清楚的知道参加这个行动几无生还的可能,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出征了。每人除了携带武器装备外,还有给自己准备的氢化毒药丸。
他们被空投到吕宋群岛,为盟军重夺菲律宾提供及时宝贵的情报。正是由于盟军迅速夺回菲律宾,13勇士得以安全返回加拿大。二战期间, 约有800多名加拿大华人加入加拿大和英国军队,他们出生入死英勇奋战屡获战功。
战争结束,他们对加拿大政府说,我们为你而战,请给我们作为加拿大人的权利。3年之后,这些华人二战老兵和他们的支持者赢得了另一场战争:加拿大政府在1947年废除了排华法,加拿大华人终于有了投票权!
加拿大历史上首位华裔国会议员郑天华,就是华裔加拿大军人的杰出代表。此后他还担任加拿大驻联合国代表。然而他第一天上任到达纽约联合国总部坐在他的位子上的时候,保安却让他离开,说这个位子是为加拿大官方代表保留的,郑天华自豪地回答到:我就是加拿大的代表!
郑天华为争取加拿大华人的权益奋斗一生,1990年获加拿大勋章,1997年获卑诗省勋章及加拿大军人勋章。他2002年与世长辞,2007年联邦政府宣布位于温哥华的一栋联邦政府大楼命名为“郑天华大楼。”
回顾这段历史,你应该知道,你手中的选票来之不易,它是前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它代表的是华人的尊严、华人平等的权利、华人参政的权利。
但从目前的客观情况看, 华人投票率不高, 各级华裔议员太少。
林性勇主席说得好: 我们可以不支持某个政党团体,但是一定要支持华人参政,这是为了使华人在加拿大获得更大的话语权。
笔者依稀记得,以前在美国某州华社曾有过为改变“一盘散沙”的华人形象为凝聚华人力量,不管三七二十一,号令华人集中力量全部投某一候选人的情况,这种做法可取与否笔者不予评论,但也是出于想把“散沙”变成“拳头”而迫不得已的办法。
加拿大华人的政治地位总体上高于美国华人,近年来,联邦国会华裔议员谭耕提出把春节作为加拿大法定假日的议案并获得通过,安省华裔议员黄素梅提出66号动议设立南京大屠杀纪念日获得通过,作为联邦和省议员,他们竭尽全力为华人发声说话。设想,除了我们的华裔议员,其他族裔的议员谁会提出类似的议案呢?随着华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反映华人呼声的议案将被提出, 我们需要更多的代表华人利益反映华人呼声的华人议员。
我们来加拿大不是观光旅游,不是休闲度假, 加拿大是你的新家园,我们是加拿大的主人,我们的子孙将在这里繁衍生息, 如果你把自己视为这个国家的主人的话,为什么不去行使你作为主人的最重要的权利,为什么不去投票呢?